什么是反洗钱?
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途径广泛涉及银行、 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
反洗钱案例
类型:贪污+跨境洗钱
时间:2010年—2015年
地点:中国江西、中国澳门;新加坡、泰国
金额:涉案金额9400万元,2015年5月9日,潜逃新加坡四年的“红色通缉令”2号疑犯—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检方证据显示,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李华波涉嫌利用管理该县农业、提供虚假对账单、基建专项资金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通过私盖伪造的公章、提供虚假对账单等手段,将9400余万元公款转至个人账户。李华波个人分得约7200万元,其中2900余万元被转移至新加坡,其余款项被其用于到澳门赌博、个人消费等。
2009年12月,他利用虚假身份申请办理移民新加坡的手续。2011年1月6日,李华波及妻子徐爱红、女儿李媛和李津均获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资格。2011年2月,他潜逃海外。2月23日,最高检通过公安部向国际刑警组织请求对李华波、徐爱红发布红色通缉令。
李华波并非个人作案,和李华波一起洗钱的还有两个人:原财政局经建股副股长张庆华和原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信用社主任徐德堂。 他们通过亲属和朋友清洗贪腐所得,主要的洗钱手法如下:
第一、成立空壳公司,虚构事由接收和转移贪污赃款。徐国堂(徐德堂之弟)提供其妻弟的身份证给徐德堂注册成立锦绣公司,该公司既无办公场所又无实际经营交易活动,账户资金来源1770万元全部为贪污的鄱阳县财政专项资金。徐国堂在明知该资金来源不明,可能涉及金融犯罪的情况下,仍按照徐德堂的要求,制作假采购材料合同,虚构支付工程款、材料款、事由,开出48张现金或转账支票,将其中的1678万元或提出现金,或继续划转,最终归李华波、徐德堂等人占有。
第二、以本人和他人身份证件开立多个过渡账户。徐德堂贷款客户受李华波、徐德堂二人指使,用其本人及借来的他人身份证在鄱阳县、南昌市、景德镇市等地信用社开立账户,专门用于为李华波、徐德堂二人转移贪污所得赃款,并收取了高额手续费。
第三、多级转账,频繁倒手。徐国堂和胡文生受李华波、徐德堂二人指使,利用各种人际关系,通过锦绣公司、个人账户等银行账户进行多级转账,并运用银行转账、网银转账、ATM机自助转账、提取现金等方式,将非法所得化整为零。
第四、大量提取现金,隐匿资金去向。 2006 年10月31日 至2010年12月21日,徐国堂、胡文生通过他人采取分散、多地、分户、分行等方式大肆提取现金上千万元,故意隐匿资金去向,逃避监管,以供李华波、徐德堂二人挥霍。
第五、协助资金外逃。 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李华波将贪污得来的1000多万交由胡文生转账,胡文生按照李华波提供的账户及要求,利用上述账户进行资金划转,将其中的1586.79万元分23笔转往广东及福建厦门的多个个人账户,并通过这些账户,协助李华波将资金转移出境。
洗钱流程
步骤一:入账
在这一阶段,洗钱分子将赃款存入合法金融机构。其主要形式是现金银行存款。 这是洗钱过程中最危险的一环,因为大量现金非常可疑,而且银行按规定要上报巨额交易。
步骤二:分账
分账就是通过各种财务交易转移赃款,从而改变赃款的形式并使其难以被追踪。分账过程可能包括不同国家或地区、 不同户名的账户间的多次银行转账和电汇、多次存取以不断改变账户金额、改变货币种类和购置奢侈品(游艇、房 屋、轿车钻石)以改变赃款的形式。这是所有洗钱过程中最复杂的一环,其目的是想方设法让原始赃款难以被追踪。
步骤三:融合
融合就是让赃款以貌似合法的形式重新进入主流经济体系,此时赃款看似来自合法的交易。 这一阶段可能包括最后一次从银行转账到洗钱者只为赚取微薄利润而投资当地公司账户、 卖掉分账时购置的游艇或者从洗钱者自己的公司购买价值为1千万美元的螺丝刀。此时,犯罪 分子就可以高枕无忧地使用这笔钱了。如果前两步没有证明文件留下,则很难在融合这一步抓到洗钱的人。
国际公认反洗钱师社会(行业)地位
国际反洗钱师资格认证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反洗钱从业人员应当/必须获取的职业资格证明,是专业从事反洗钱反恐融资工作的“上岗证”和“执照”。
“国际反洗钱师资格认证”已被欧美各国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合规人士所认识和接受。
公认反洗钱师协会已成为在国际业界内认可度最高、影响范围最广并最受尊重的“反洗钱师”专业认证机构。迄今全球唯一能提供“国际反洗钱师”专业资格认证的机构,在业界享有较高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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